一、主办单位:福建省体育局、福建省教育厅 二、承办单位: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、比赛时间与地点:2015年7月26日-30日在武夷山举行。 四、参赛单位: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、有关俱乐部 五、竞赛项目:国际象棋(个人、团体) 六、竞赛办法: 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象棋竞赛规则。 2、竞赛制度视报名人数确定。 3、比赛分设青年甲、乙组,男、女少年甲组,儿童丙组(男女混合组)参加个人赛; 少年乙组、丙组,儿童甲组、乙组8个组别参加个人、团体赛。 七、参赛办法: 1、各单位可报名参加个人赛、团体赛。 2、各单位参赛队不限,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人数不限。 3、年龄规定: 青年甲组:(20岁)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; 青年乙组:(18岁)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; 少年甲组:(16岁)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; 少年乙组:(14岁)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; 少年丙组:(12岁)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; 儿童甲组:(10岁)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; 儿童乙组:(8岁)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; 儿童丙组:(6岁)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 4、运动员出生年月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据,由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;各代表队团体运动员需是当地户口,如有商借需有两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商借协议(盖章),并在报名时注明。凡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,追回奖品并予以通报。 5、参赛运动员须在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进行有效注册方可参赛。凡需要注册的运动员请登录“海峡棋牌网”,点击“运动员注册”链接,或直接输入本次全省运动员网络注册地址http://www.78hx.cn/SportMan.aspx,即可进入注册页面进行注册。注册成功的运动员将在海峡棋牌网进行公布。本次注册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,逾期不予报名注册。 6、报名表需经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查、盖章方为有效。 7、各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,为所属参赛人员安全负责。 八、录取名次: 1、团体总分:男、女队分别录取前六名。计分方法:男、女少年乙组、丙组、儿童甲组、乙组取每队2男1女个人最好名次之和分别计算,分数少者名次列前;得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 2、团体赛报满各组别2男(8人)队、1女(4人)队的代表队分别计算男队、女队团体总分名次;如未报满各组别规定人数不予计算团体总分。 3、个人: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;报名参赛不足九人按减一办法录取,不足三人不进行比赛。 4、比赛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 九、仲裁及裁判: 1、仲裁和裁判长由省体育局选派,裁判员由社体中心选派。 2、仲裁委员会具体办法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。 十、报名与报到: (一)报名 1、各参赛单位请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 (加盖设区市体育局公章)传真至0591-87893216,联系人:张晋生、李筱。 2、各参赛单位请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 (加盖设区市体育局公章)邮寄至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(联系人:李筱,联系电话:18359189997,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330号省体育馆北三楼),还需附上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,以便制作参赛证。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。 3、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:1172461938@qq.com。 4、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,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。 (二)报到 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,当日下午16:30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(各队至少派一人准时出席)。 十一、经费: 1、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,运动员每人每天交180元食宿费,制证费每人10元,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。 2、各参赛队家属费用自理,随同运动员合铺住宿的,每人每天交100元(伙食费80元,水电费20元),如需包房要提前与组委会联系以便统一安排,并按宾馆规定标准收费。 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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